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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迎来政策福利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18年10月19日 第5版 )

国办发布《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迎来政策福利

本报讯 记者孙冉冉报道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要求调整运输结构,加大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推广应用力度。

近年来,为了促进节能环保,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地不断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在国家和地方的一系列政策支持下,新能源汽车的产销量保持高速增长。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9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为12.7万辆和12.1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64.4%和54.8%;而今年前9个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73.5万辆和72.1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73%和81.1%。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而随着国内物流行业和快递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物流车成为货物运输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也成为了新能源汽车推广的主要“阵地”之一。

目前,我国公路运输仍以柴油货车为主,这类车辆具有高排放、高能耗、高污染的特点。随着近年来我国“蓝天保卫战”的不断推进,这类车辆所造成的污染也成为了治理重点,各地的限行、禁行等政策也为柴油货车的运行带来诸多不便。与柴油货车相比,新能源物流车不仅具有节能环保的优势,在进城、路权、优先上牌和免征购置税等方面也具有政策优势,且运营成本较低,因此在“最后一公里”的城市配送领域里将非常有可能替代传统燃油货车。

今年6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和商务部3个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的通知》,明确天津、石家庄、邯郸、鄂尔多斯、苏州等22个城市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

而刚刚发布的《计划》则要求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并计划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Ⅵ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超过50%,重点区域达到80%。同时还要求各地将公共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范围,加大用地、资金等支持力度,在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货流密集区域,集中规划建设专用充电站和快速充电桩;结合城市配送需求,制定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改善车辆通行条件;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运营补贴机制,降低使用成本;在重点物流园区、铁路物流中心、机场、港口等推广使用电动化、清洁化作业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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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02期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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