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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取消对新能源汽车的限牌限行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18年06月22日 第5版 )

【业内动态】

广东取消对新能源汽车的限牌限行

本报讯 广东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取消对新能源汽车的限牌限行,全省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意见》明确,加快新能源汽车规模化生产,设立新能源汽车重大科技研发专题。2018-2020年,每年统筹安排3亿元资金对关键零部件、燃料电池系统、正负极材料等重大研发项目予以支持。

为提高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意见》提出,取消对新能源汽车的限牌限行,排放检测设置绿色通道,在城市市区划定新能源汽车夜间专用停车区。《意见》还明确,全省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自2018年7月1日起,对不满足充电设施配建要求的新建住宅,各级住建部门不得办理验收手续。

《意见》要求,全力推进公交电动化,广州、珠海市2018年底实现公交电动化,珠三角其余各市到2020年前全部实现公交电动化。目前,深圳市已于2017年实现公交纯电动化。

在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广东鼓励公交、出租车、环卫、物流等企业利用自有停车站场建设集中充电站,要求新建公共停车场及新增的路内收费停车位应按不低于30%的比例建设快速充电桩。

根据《意见》,2018年起,珠三角地区每年更新或新增的巡游出租车和接入平台的网约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珠三角地区每年更新或新增的市政、通勤、物流等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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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71期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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