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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采购环境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17年11月21日 第8版 )

北京采购环境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本报讯 近日,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人民政府委托,对2017年环境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该项目预算为165万元。该项目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此外,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和北京市批准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含)以上监理资质。 中央、军队在京的监理单位和外省市进京的监理单位还应当持有市建委注册登记或者审批手续。投标文件中监理大纲规定的项目部监理人员必须与未来派驻现场的人员完全相同,监理服务期间未征得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否则招标人将有权中止合同。拟派本工程项目部监理的基本条件: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应从事过类似工程监理的工作经验和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情况常驻现场,除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兼职外,其他项目部成员不得再兼任其他工程的监理工作。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及总监聘书,并具有从事过类似工程监理的工作经验和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安全监理工程师应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经过监理业务培训考试合格人员,并提供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或监理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该项目开标时间为2017年12月7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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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16期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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