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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出台意见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17年09月19日 第1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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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出台意见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

本报讯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对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促进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指出,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并开展了专项督查,民间投资增速企稳回升。为增强民间投资动力,激发市场新活力,培育发展新动能,针对政策落实不到位、营商环境待改善以及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意见》提出了十方面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

其中,在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促进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方面,《意见》要求,加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放力度,禁止排斥、限制或歧视民间资本的行为,为民营企业创造平等竞争机会,支持民间资本股权占比高的社会资本方参与PPP项目,调动民间资本积极性。积极采取多种PPP运作方式,规范有序盘活存量资产,丰富民营企业投资机会,回收的资金主要用于补短板项目建设,形成新的优质资产,实现投资良性循环。合理确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价格和收费标准,完善PPP项目价格和收费适时调整机制,通过适当延长合作期限、积极创新运营模式、充分挖掘项目商业价值等,建立PPP项目合理回报机制,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努力提高民营企业融资能力,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推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鼓励民间资本采取混合所有制、设立基金、组建联合体等多种方式,参与投资规模较大的PPP项目。

此外,《意见》提出的政策措施还包括,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情况清理核查,提高审批服务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民间投资创新发展;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增强民间投资动力;努力破解融资难题,为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融资服务;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确保政府诚信履约;加强政策统筹协调,稳定市场预期和投资信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增强政府服务意识和能力;狠抓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梳理已出台的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逐项检查落实情况。鼓励各地以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思维,实化、细化、深化各项具体措施,努力解决制约民间投资增长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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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00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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