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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实施流标项目“一标一析”制度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17年09月05日 第2版 )

宿州实施流标项目“一标一析”制度

本报讯  近期,江苏省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制定出台流标项目“一标一析”制度,旨在规范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秩序,保证招标项目的顺利实施,减少项目流标现象的发生,从而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招标和政府采购时效。

新规适用于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场交易项目,新规指出,招标项目出现流标且招标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和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应组织专家进行分析;未达到金额的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分析。流标原因应从招标条件、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付款方式、技术要求、工期或供货时间、潜在投标人数量等进行全面分析,找出导致流标的关键因素。同时,填报《流标项目原因分析表》,由评委专家签署分析报告或由业主代表、招标代理、特邀监督员及项目负责人会签。

此外,新规指出,招标项目流标后原则上应进行二次招标,流标原因分析报告中提出的导致流标的关键因素,在重新招标时应予以调整。新规试行后,效果显著,流标现象逐步减少,节约了人力、财力,提高了工程招标和政府采购时效。

(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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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696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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