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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招标公告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17年08月29日 第6版 )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所需异地协作平台升级完善项目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8月25日至8月31日8:30-11:00,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17年9月21日8:30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现就国家税务总局所需异地协作平台升级完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2017CGSC016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国家税务总局所需异地协作平台升级完善

具体包括:根据异地协作平台的运行现状和业务特点,对协查系统、核查系统和函调系统三个系统的数据库、应用以及内外部接口等进行整合和优化,具体包括功能设计、开发、测试、试运行、推广实施、数据迁移,以及支持原有旧系统中新的业务需求的快速开发和补丁升级等。

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终验之日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66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软件开发商为投标人。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鼓励开展信用担保;

(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六、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732室

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到上述地点登记备案后,自带U盘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未登记备案的没有资格参与投标。

登记备案时,投标人必须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上述材料应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不接受未登记备案投标人的投标。

七、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21日8:00-8:30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21日8: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768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

电话:010-61986732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邮编:100053

联系人:郭路、孙立波

电话:010-61986796、61986732

传真:010-61989735

九、招标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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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694期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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