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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能源车政策向充电设施倾斜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17年07月28日 第5版 )

深圳新能源车政策向充电设施倾斜

本报讯 深圳市财政委、发改委于近日下发了《深圳市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和去年补贴政策相比,除了燃料电池企业补贴一样之外,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纯电动客车的购置补贴均明显下降。此外,纯电动客车、专用车、货车的补贴标准相比去年也有较大程度变化。值得注意的是,在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下降的同时,深圳对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则进一步倾斜,补贴相比去年足足提高了一倍。

按照充电设施(站、桩、装置)装机功率,对直流充电设备给予600元/千瓦补贴,交流充电设备给予300元/千瓦补贴,而去年的政策补贴标准是,直流充电设备补贴标准为3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备补贴标准为150元/千瓦。

根据新规,充电桩建设充电设施(站、桩、装置)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关于充电设施的技术标准和安全运营技术规范,已建成的充电设施还需接入深圳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运营监控平台;对外开放运营的,还应当符合《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商备案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即单个运营商在深圳建设充电桩总功率达到8000kW,方可提出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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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685期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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