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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部署县域创新驱动发展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17年05月26日 第1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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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部署县域创新驱动发展

本报讯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部署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其中要求,加大创新产品和服务采购力度,支持县域企业发展。

《意见》强调,要强化科技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对接,打通从科技强、产业强到经济社会发展强的通道。以建设创新型县(市)和创新型乡镇为抓手,深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县域创新创业格局,推动形成县域创新创业新热潮,促进县域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到2020年,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环境显著改善,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为我国建成创新型国家奠定基础。

《意见》部署了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八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县域特色主导产业向绿色化、品牌化、高端化、集群化发展;二是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成长性科技企业上市;三是集聚创新创业人才,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力;四是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在有条件的县(市)建设创新型县(市)、创新型乡镇;五是促进县域社会事业发展,推动科技成果更多惠及民生改善;六是创新驱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强化科技创新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支撑引领作用;七是加大科学普及力度,切实提升农民科学素质;八是抓好科技创新政策落地,加强国家与地方科技创新政策有效衔接。其中提出,加强国家与地方科技创新政策衔接,加大普惠性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力度,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创新政策。加大创新产品和服务采购力度,鼓励采用首购、订购等方式支持县域企业发展。

《意见》提出了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四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建立适应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体系;二是加强对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扶持和项目支持;三是组织开展全国县(市)创新能力监测;四是在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中及时发现新典型、总结新模式、探索新机制。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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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668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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