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016部队物资采购站询价公告
项目名称:机关楼顶大字牌改造项目
公示时间:2017年5月21日至5月28日
初审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28日18:00
66016部队就机关楼顶大字牌改造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递交资质预审资料并参加询价。
一、项目编号:2017-66016-CG201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机关楼顶大字牌改造
序号 货物名称数量
1 07镀锌冷板95平米
2 字体底板钢结构95平米
3 汽车漆、静电喷漆95平米
4 镀锌方钢160根
5 Led发光模组7500个
6 变压器36个
7 防雨配电系统2套
8 电线辅料1批
三、供应商资质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生产型企业或销售型企业。
(六)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报价产品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和质量认证体系证明材料为准)。
(七)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以及报价产品的安装调试能力。
四、资格审查:
(一)本项目实行资料初审和实地考察结合的资质审查制度,资料初审合格后视情况实施实地考察,合格后售予询价文件。
(二)资料初审提供下述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含第4、6、9项的原件)用A4纸按照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5.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代理人授权书(原件);
7.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8.与本项目有关的销售(生产)资格等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9.供应商情况介绍(原件)。
备注:以上资料原件初审后退还,若法人递交初审资料,则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需提供第6、7项。
五、公示时间:2017年5月21日至5月28日
六、初审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初审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28日18:00
(二)地点:66016部队物资采购站
(三)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无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名称:66016部队物资采购站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七一南路79号
联系人:王业超
电话:18003502320、18035075896
传真:0350-3531233
66016部队物资采购站
2017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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