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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扎实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栏目: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6-08-24 18:50:00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江苏扎实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本报讯 记者付娟报道 记者近日从江苏省财政厅了解到,江苏省已完成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代理机构筛选工作,纳入检查范围的代理机构473家,抽查项目2177个。

今年7月,江苏省财政厅联合公安厅、市场监管局发文启动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涉及的检查以2025年度全省代理机构执业数据为基础,将代理机构划分为5类,实施差异化抽查。将存在执业风险、投诉高发的“一年一查”代理机构全部纳入检查;将“三年一查”“五年一查”代理机构按比例抽取,2025年已抽查单位不再重复检查;将2024年以来新登记且2025年产生中标项目的代理机构全面覆盖;将存在重大投诉、线索举报的重点检查对象100%过筛。

此次专项整治聚焦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违规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围标串标四类突出乱象。重点纠治设置本地企业倾斜条款、限定特定品牌产品、以注册地、所有制、经营规模、财务指标等无关条件排斥外地中小企业;严查超标准收取服务费、无故占用、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等乱收费行为;严厉打击伪造检测报告、认证证书、业绩合同、中小企业声明函骗取中标;重点核查投标文件内容高度雷同、保证金同一账户转出、委托同一主体编制标书等串通线索,斩断利益输送链条。

为保障专项整治落地见效,江苏建立“三部门协同共治”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江苏省财政厅统筹整体推进,统一检查流程、处罚标准,牵头开展书面审查、现场核查;核查中发现虚假资质、检测材料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核验;查实串通投标涉嫌犯罪的,直接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涉刑但需处罚的由财政部门依法处置。市县同步复制省级联动模式,打通线索移送、联合核查、联合执法通道,形成监管合力。

在监管手段上,江苏坚持“人工+科技”双轮驱动,大力推进智慧监管创新。鼓励各地依托政府采购数字化平台,探索人工智能监管场景,利用大数据自动识别采购文件歧视性条款、投标文件异常一致、资金流转异常等围标串标疑点,实现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追溯全流程智能防控,大幅提升线索发现效率,破解传统人工监管覆盖面有限、识别滞后等难题。

江苏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整治坚持标本兼治,既集中攻坚当下突出乱象,又着眼长效治理,后续将梳理成熟监管举措,固化为常态化制度机制。针对排查发现的制度短板、监管漏洞,完善配套管理规则,推动采购单位健全内控管理、代理机构规范执业流程、供应商树立诚信投标意识。下一步,江苏将以专项整治为抓手,破除地方保护、消除市场壁垒,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保障财政资金高效、廉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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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558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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