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监管效能与市场公平“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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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监管效能与市场公平“双提升”
本报讯 去年以来,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以深化政府采购监管改革为突破口,采取全域监管整治、创新处置机制与强化制度赋能三项有力举措,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采购市场环境。
一方面,聚力专项整治,助推公平规范新秩序。龙岗区财政局印发专项集中整治方案,建立由财政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的“1+N”联动机制,聚焦虚假投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全区开展政采领域的突出问题整治。采取“书面审查+实地核查”方式,对教育、卫健、街道等重点领域152个采购项目进行全流程穿透式检查,并联合市场监管、社保等部门协同核查问题,通过核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设置歧视性条款等4类52个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和监督提醒函12份,约谈评审专家4人次,对2家供应商作出禁止参与采购、罚款并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全区市场秩序得到净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另一方面,创新处置机制,形成案件办理新范式。龙岗区财政局建立“分级、分类、分情形”的案件快速处置机制,聚焦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限制、串通投标等重点情形,实施精准分类处理。通过采取专案组负责与周例会研判等举措,实现“7日内响应、30日内办结”的重大案件快速闭环。2025年,全区高质高效办结政采案件120宗,同比增加190%,作出行政裁决43件、行政处罚16件,并对7家严重违规主体采取“资格禁入+经济处罚+信用惩戒”的组合惩戒,有效提升了政采监管的威慑力。同时,针对政府采购中的易发问题,龙岗区财政局协同深圳交易集团龙岗分公司,依托智慧采购平台开发智能预警功能,实现投标文件机器码相同、IP地址雷同、社保关联异常、客观评分不一致等风险自动识别与实时预警。此举推动系统评审效率提升50%,发现并处理专家社保异常1宗,纠正评分不一致项目56个,有力改变了以往人工核查效率低、差错多的局面。
此外,强化制度赋能,建立长效治理新机制。龙岗区财政局制定印发规范采购人代表评审等多项制度,明确采购关键环节的操作要求与主体责任,强化程序合规与资质审核。推动监管成果转化,针对采购文件审查不规范、合同履行不到位等问题,发出监督建议函28份,督促13家预算单位新建修订内控制度20项,使得问题得以100%整改。同时,组织6家单位开展采购专题培训8场,覆盖600人次,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的专业化与规范化水平。
(叶福津 吴紫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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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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