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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推进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

栏目: 汽车,电子报 时间:2026-03-19 20:15:1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公务出行实践】

四川广元推进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

本报讯 近年来,四川省广元市结合实际工作,创新思路,采用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编制内购买服务和临时租赁三种模式保障公务出行,有效解决基层公务出行难题。

为推进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工作,广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邀请新能源汽车供应商和信息平台供应商参与全市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社会化保障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工作会、新能源汽车品牌推荐会,目前已引入首汽租车等5家社会企业在广元开展分时租赁业务。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印发了《广元市公务出行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同时配套制定了《公务出行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标准化操作规范》,为项目推进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依据和规范指引,明确了部门职责、使用流程、管理原则、车辆标准、泊位设置、驾驶人员和服务质量等关键环节。

在信息化监管方面,广元市将新能源分时租赁车辆全部纳入省级公务用车信息平台监督管理,集成身份认证、在线预约、申报审批、自动结算等功能,实现对分时租赁车辆全覆盖、全过程、多角度的智能化调度、自动化分析和透明化监管。目前,广元市5个县区共投入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车辆40余辆。截至去年底,累计完成租赁订单约6000笔,车辆总行驶里程达130余万公里,公务出行运营费用较传统用车模式节约50%左右。

青川、苍溪两县针对本县财力不足、一次性购车困难的实际情况,采取编制内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其中青川县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一次性投入160余万元购置新能源汽车10辆,保障该县集中公务出行;苍溪县好自在客运有限公司一次性投入360余万元购置国产越野车20辆,保障该县20个边远乡镇公务出行,缓解了财政支付压力。

为弥补各级部门公务出行用车不足,广元市采用框架协议方式征集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实现了公开采购、租赁价格、服务标准“三统一”。一是采取框架协议征集方式,在全市租赁企业中择优统一采购入围供应商12家;二是按照车辆运行费+超里程收费方式统一租赁价格,对代驾人员劳务费及住宿、餐费标准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三是对供应商服务团队的技术保障、服务流程、安全责任、服务履约等统一约定。通过“三统一”规范约束,车辆租赁价格大幅下降,企业服务质效大幅提升。

(广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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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517期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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