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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采取非现场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0-02-13 16:33:10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新疆:鼓励采取非现场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本报讯记者杨文君报道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科学合理安排政府采购活动、做好政府采购活动场所防护、电子卖场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旨在有效减少因政府采购活动带来的人员聚集,保障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按照《通知》,采购人要根据疫情防控和实际工作需要,应当积极履职尽责,科学合理做出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决定。对于确有必要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及相关工作,要尽量选择网络、电话、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实施。对于政府采购活动场所的防护工作,《通知》指出,对确需现场办理或开展的采购活动,各级集中采购机构、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切实履行采购活动场所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应当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采购活动场所的通风、消杀、体温监测、人员信息和经历登记等工作,尽量缩短工作时间,减少现场人数和加大座位间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代表及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关于电子卖场的监督管理,《通知》明确,鼓励各级采购人对电子卖场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假借疫情哄抬价格的供应商依法向同级财政部门举报。经查实后,由财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级采购人应当积极支持推动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具备条件的行业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相关供应商应当积极组织货源、工人和生产能力,尽快实现复工复产,按合同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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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931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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