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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突破政府采购法的“天花板”

栏目: 2017年两会报道,政采要闻,电子报 时间:2017-03-13 19:56:57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要突破政府采购法的“天花板”

全国人大代表宋心仿认为,政府采购改革已经进入了深水区,积累的各种矛盾是基层无法解决的,必须加强顶层设计,从上而下推动

本报讯 记者柳青报道   “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至今,13年来,政府采购走得太难、太累。一项好的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却不够顺畅,肯定是制度本身有需要完善的地方。所以我这次提出了《关于加快完善政府采购法顶层设计的建议》。”3月10日,在山东代表团小组讨论会后,全国人大代表宋心仿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宋心仿认为,目前政府采购制度存在三大弊端。

首先是程序要求过重。政府采购法中有17条涉及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差不多占到总篇幅的三分之一。“由于法律本身过分重视程序问题,必然造成实际执行以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为主。可以说,我们一提起政府采购,首先想到的就是按程序办事。”宋心仿说,这和立法时政府采购领域腐败问题严重有关。按程序办事无可厚非,且这些程序要求也确实发挥了很大作用,但如果唯程序办事就容易出问题。虽然这几年相关部门一直在试图改变这种局面,但毕竟是在法定框架下的修补,难以见成效。

其次是政策功能未能充分显现。“我个人认为,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是其基本功能。但政府采购法中提到的政策功能更多是原则性的东西,至于具体哪些政策、这些政策如何落实、不落实又有哪些后果并没有细化。”宋心仿特意提醒记者,美国甚至有单独的《购买美国产品法》,执行得非常严格,而我国在这方面仍有待制定更多的政策文件。

最后是违法成本过低。宋心仿认为,政府采购最基本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但实际采购中不公平、不公正、不诚实行为时有出现,根本原因是惩处无力,违法违规成本低,让违法者有恃无恐。政府采购法中谈法律责任的条款有13条,分别针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监管部门等,但对违法违规情形的认定标准过于笼统、界定难度大,操作性差,实际执行效果大打折扣。“比如,对供应商的违法行为,法律规定的处理手段有罚款、记黑名单、追究刑事责任,看起来很严,可是,这么多年,供应商违法违规的行为依然屡禁不止。”他也提到,财政部做了不少工作,如设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与多部门签署多个领域的失信行为惩戒备忘录等,但效果不是特别明显。

因为这些问题的存在,宋心仿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加快完善政府采购法顶层设计的建议》。建议的第一条就是修订政府采购法。“这些年来,为推动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财政部门确实想尽了办法。但在依法行政的要求下,财政部门的所作所为只能是在政府采购法的框架下去修补。”宋心仿认为,政府采购法作为我国政府采购的根本大法,其“天花板”的高度直接决定了政府采购所能达到的高度。当前,我国政府采购改革已进入深水区,积累的各种矛盾是基层无法解决的,必须加强顶层设计,从上而下推动。“总结这些年来政府采购的经验教训,唯一的出路是修法,建议尽快启动修法程序。”

第二是弱化采购流程。宋心仿认为,近年来,财政部强调的树立结果导向理念抓住了关键。“以原则性的要求代替程序性的讲究,用执行中的公开去代替事后的无效监管。”他用一个形象的比喻进一步说明,都说“黑猫白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如果我们一定要给猫规定个路线程序,即使抓到了老鼠,猫也很累的。“应该实现政府采购信息全公开,赋予采购人更多的责权。”

第三是强化政策功能。在宋心仿看来,既要从大原则上提要求,又要从操作层面上出具体措施,让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既“高大上”,又“接地气”。同时,从法律上明确对不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怎么办。

第四是加大违法惩处力度。要细化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标准,硬化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手段,强化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的可操作性。“让政府采购法这只猛虎‘长得上牙’,还‘张得开嘴’,更‘下得去口’。”宋心仿还提出,要加强信用管理,搭建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信用平台。

第五是降低采购成本。宋心仿提出开设“政府超市”的设想,即通过公开招标竞质竞价,将政府需要的各种物资,集中到一个专用超市里,供各单位自由选择。“总之就是在简化程序、降低成本的同时,创新采购模式。”

记者手记

一份源自基层工作者大吐“苦水”的建议

3月10日,看到刚更新的全国人大网上有宋心仿提的《关于加快完善政府采购法顶层设计的建议》,记者决定直接去山东团驻地“逮”他。在媒体同行的帮助下,我怀着忐忑的心情给正在参加小组讨论的宋心仿发去了采访请求。宋心仿爽快答应了。

小组讨论会后,在楼道里随便找个凳子坐下,宋心仿便聊开了。不到半小时的采访时间里,时不时有记者来打断,有来跟宋心仿打招呼的,有排队等着要采访他的。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宋心仿代表倍受媒体关注。

连任十一、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宋心仿,在前8年任期内,曾提交建议409件,加上参与联名提交的议案、建议,总共高达676件。其中有8件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确定为重点督办建议,有17件被相关部委确定为重点办理建议,有13件被国务院政研室等部门作为参考件办理。“今年我带来了41件建议,还有15件正在修改、形成中。”

宋心仿出生于1953年,自身经历堪称“传奇”:只断断续续上过三年小学的农村穷苦孩子,靠自学成为集蜂学、经管和法律知识于一身的高级知识分子。他对记者说:“我出生贫寒,我知道老百姓有多苦,老百姓的呼声有多弱。我希望我能更多把底层的声音传递上去,所以我的电话和邮箱都是公开的。”他告诉记者,自担任全国人大代表后,便自费开通了全国第一条养蜂热线,通过媒体公开了他的通信地址、电话和电子邮箱,所以经常有来自各行各业、各个阶层的人来找他表达自己的诉求。

宋心仿说,他对政府采购的关注来自一位长期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人员。当时,那位同志专程找到他,向他大吐“苦水”。随后,他开始对这些问题进行反复分析、思考、筛选,再去调研、查阅资料,最后在今年提交了该建议。“今天,我看到你们报纸刊登的广东团提交的关于修订政府采购法的议案,我觉得议案说得很专业,他们是真正的行家,给我启发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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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649期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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