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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碧韵达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被罚

栏目: 曝光台 时间:2014-02-21 19:43:21 发布:测试 分享到:

深圳碧韵达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被罚

 

本报讯 因在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深圳市碧韵达科技有限公司被处以1万元罚款。

近日,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公布的《关于深圳市碧韵达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在大鹏办事处临时办公楼会议音响采购项目投标活动中,深圳市碧韵达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冯鹏鹏非本公司员工。

该区财政局认为,该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77条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57条的规定,并对其处以1万元罚款。        

(来源:深圳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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